这首诗写于公元1505年(弘治十八年),这一年距唐寅科场遭诬仅六年。唐寅曾中过解元,后来受到科场舞弊案牵连,功名被革,在长期的生活磨炼中,看穿了功名富贵的虚幻。诗人作此诗即为表达其乐于归隐、淡泊功名的生活态度。
唐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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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旬又一龄,爱日方长,胡竟椿庭先萎荫; 六月初九夕,终天永诀,惨教桥木不成春。
有学敌万人之子,复有学敌万人之侄,伯仲勋名光赤县; 后重阳十日而生,又后重阳十日而没,去来踪迹傍黄花。
鲤对缘悭,自怜无父无诸父,谁启颛蒙施训诲; 乌私愿阻,犹念有母有祖母,且收涕泪进羹汤。
是外祖,是恩师,医学溯源流,当年面命耳提,水饮上池惭扁鹊; 亦门生,亦宅相,难经承指授,此日呼天抢地,泪倾瀛海泣阳元。
衣钵共师传,忆曩年出宰宣劳,雀角胥平,深幸寒门叨荫庇; 箕躔沈郡治,痛此日驱车过访,马尘甫息,骤闻噩耗屡惊呼。